转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征集科技伦理专家的通知

发布人:何军芳

     接科研院通知,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,促进研发活动与科技伦理良性互动,强化伦理审查结果的专家复核及监督管理专业支撑,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卫生机构、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科技伦理专家,充实深圳市科技局科技伦理专家资源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  一、征集条件
  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:
  (一)基本要求。
  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,无重大违法行为,无犯罪记录;
  2.廉洁自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学术道德问题,客观公正、信誉良好,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。
  (二)专业能力要求。
  1.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,熟悉伦理相关政策法规;
  2.接受过相关领域的伦理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,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工作规范,按照客观、公正、审慎的原则指导或参与科技伦理工作。
  (三)资格与经历要求。
      1.具有高级技术职称(本科及以上学历)或博士学位;

  2.医疗卫生机构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,从事医学、生命科学、人工智能、统计、数据信息、法学、社会学、动物实验、伦理学、国际合作等领域科技工作满5年,且有受聘为机构伦理(审查)委员会独立顾问或委员经历者优先。

    3.申请人应当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,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,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。

  三、征集程序
  (一)信息填报。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//sticapply.sz.gov.cn/,在页面右侧点击“在库专家信息维护及新专家入库操作指引”查看入库指引,按照指引填报入库登记表,申请加入专家库。
  (二)学院审核。申请人提交入库登记表后,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备性进行审核把关,提出推荐意见。

     【深圳校区的专家】提交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科研秘书,各单位科研秘书按照邮件附件操作指引在完成审核提交。
     【非深圳校区的专家】提交申请后,由深圳科技局直接审批入库。
   (三)注意事项
   1.为保证专家抽选质量,请各位专家确保“所在单位”填报信息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示机构名称一致,不要填写部门或院系名称。
  2.在库专家已从当前登记单位离职的,由所在学院在系统“专家已审核”中,点击“退回修改”,并通知专家完善个人信息。

 

附件:1. 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

          2. 在库专家信息维护及新专家入库操作指引

 

 

91吃瓜

2025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