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
各学科系、教研室、所、中心:
接科学研究院通知,省科技厅近期发布了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》(粤科函产字〔2025〕1523号)(详见附件1),学校拟开展相关组织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领域
工程中心建设要围绕产业发展的需求,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,加强产学研合作,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培育行业领军企业,培养产业技术人才,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重点支持广东省“双十”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领域方向。
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:新一代电子信息、绿色石化、智能家电、汽车、先进材料、现代轻工纺织、软件与信息服务、超高清视频显示、生物医药与健康、现代农业与食品。
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:半导体及集成电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智能机器人、区块链与量子信息、前沿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激光与增材制造、数字创意、安全应急与环保、精密仪器设备。未来产业包括卫星互联网、光通信与太赫兹、干细胞等。
二、申报对象
广东省内注册登记且主要科研场所设在广东省内的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、医院等法人单位。91吃瓜 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。各附属医院以医院名义申报,不占用91吃瓜 指标数,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医院原则上不能申报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单位规模。申报单位在行业、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。申报单位为高校、科研机构、医院的,近3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,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。
2.科研条件。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,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、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,有必要的场地和用于实验、检测、分析、试验的研发设备(不含生产设备),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。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。工程中心主任入职单位的时间不低于3年;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,其中,具有本科(含)以上学历或中级(含)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%。
3.科研成果。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,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,拥有5项(含)以上自主知识产权,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。此外,申报单位为高校、科研机构、医院的,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,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8月14日前,请反馈申报意向表(附件2)至学院联系人邮箱,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,逾期未反馈视为放弃申报。科学研究院视情况组织校内遴选,请提前准备项目申报书(附件3)。
2.9月5日前,通过遴选的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(//pro.gdstc.gd.gov.cn)提交申报书初稿。如有合作单位需签订联合申报协议(模板见附件4),并预留10个工作日通过合同管理系统(//contract.chigua-91.net/)办理。
3.9月15日前,申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完成材料修改工作,提交申报书修订稿。
4.9月17日前,学校完成审核推荐,提交申报书至省科技厅。
附件:
1.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》(粤科函产字〔2025〕1523号)
2.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
3.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(模板)
4.联合申报平台合作协议书
91吃瓜
2025年8月12日
(联系人:何老师,电话:020-87331003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)